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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賣房出租收租,找房子、房客、買家,我在台南有房子急著出售,放在591和好房網,過了半年還賣不出去。後來就想到除了591出租網或好房網外,可能還要找房仲,才會最萬全的效果。

 

大家已經習慣在網路頁面上,一分鐘快速掃過100間房不是問題。

如果不是非常突出的物件,就也容易在網路世界石沈大海囉,看貨的人多買貨的人少。
或者想篩選素質好的房客,但是打電話來的總是些阿哩不達的三教九流?

 

之前投資了台南市區的一套老公寓,最近想脫手,但過了半年都找不到買家,後來委託的仲介經紀人,不到二週就賣出去了。想說來整理一下,如何挑選好的房仲,以及為何要找房仲?

一、溝通的誠意:

我們可以說銷售技巧就是「套路」和「談判」,這沒有什麼好壞。口才不一定要非常好,但要找到「接地氣」「真誠」「專業」談吐的房仲,扮演一個穿針引線的角色,讓買方有足夠的信任感依據。買賣交易的主導權放在屋主及賣家之間,就可以提高買賣成交率。像是有次有個房仲,就是講了些不合時宜,開了買家的玩笑,那次場面就很冷。 

二、是營業員還是不動產經紀人?

營業員只要高中以上畢業,密集上課滿30個小時就可以申請登錄為「營業員」從事房仲業務,應該要清楚找到的是「不動產經紀人」還是「營業員」。雖然學歷不一定代表絕對,但是也可以作為一個指標啦,尤其當一個人願意花更多精力和時間補足專業時,我就會給予更大的信任感。

三、賣屋簽「一般委託」好還是「專任委託」好?

一般約的簽訂,可以同時託售多家房仲,從機率的角度來看提高成交的機會。但會造成同一房產在市場上有多種價格,造成買家卻步。專任委託,顧名思義就是獨家代理的概念,只有這家公司可以販賣,成為該公司主打商品。但要注意,若是在簽約期限內,把房子託售給其他仲介,根據定型化契約,簽專任約的房仲,有權要賣家付出簽約成交價的百分之四的仲介費損失。沒有絕對的好壞,就看個人需求囉。

四、掌握訊息的能力:

1.熟悉現行的不動產法規及稅費

2.解釋買賣公契、私契內容及權利義務

3房產投資規劃建議.

4.區域房產價格的變動等訊息掌握能力

5. 對於屋況、公設及周遭環境的瞭解

6.房仲必須能夠秉持誠信原則,對消費者主動說明前述訊息,不刻意以話術掩飾、告知屋況可能的瑕疵。

其實,我覺得找到聽得懂自己說話的房仲最重要,也就是磁場對的人啦~這樣才能夠幫我的房產,賣出理想的價格。也許這個人不是最好的,但這篇文就提供你參考,有需要的人可以加賴詢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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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傑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